动画丨《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发布,这类平台企业赴国外上市需审查******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审查是网络安全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原《办法》自2020年6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修订了《办法》。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监制:张宁 李政葳 制作:姚坤森 资料来源:中国网信网
数据治理论坛: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分论坛焦点】
光明日报乌镇11月10日电(记者张晓华)“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基础是技术创新成果的应用,运用技术手段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风险的防控体系,真正使数据流动起来,发挥作用、产生价值,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赋能。”11月10日,在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数据治理论坛上,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副理事长黄澄清建议,要从坚守法律底线、加大政策宣传、推动数据安全技术创新、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促进数据有序高效流动,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推动者、积极的实践者,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共同推进数据治理工作,维护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国际环境,为全球的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方新平指出,随着《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出台并正式施行,我国数据出境的安全管理制度框架进一步健全完善。
全球IPv6论坛主席拉提夫·拉蒂德介绍了澳门科技大学和弗劳恩霍夫协会解决涉及个人信息的科研数据跨界流动难题的有益探索,通过使用IPv6技术确保过程可追溯,使用嵌入IDS连接器满足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合规性,为澳门与欧盟之间的科研数据双向传输探索了可行的路径。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11日 08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