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
中国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实现全面脱贫、小康梦想成真,创造了一个个经济社会发展奇迹,从“现代化的迟到国”转变为“世界现代化的增长极”。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完成时部分”。
“全面小康之后还要现代化”,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进行时部分”。最终要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把中国建设成“一个幸福的国家、一个现代化的国家”。
在此节点,中共二十大发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动员令,并基于一系列实践经验,对中国式现代化进行了系统阐释。
“现代化”曾被视为“西方的发明”,话语基本为西方所垄断。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副院长王义桅认为,“中国正在给人类现代化留下自己的定义”。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则指出,中国式现代化“使世界现代化道路和现代化模式由单数变为复数,重构了世界现代化理论新谱系”。
回顾历史,西方国家率先走上现代化之路,将现代化与西方化划等号一度盛行。一些“非西方国家”照搬西方现代化模式,反而迷失了自己,陷入发展陷阱。
正如习近平17日在参加中共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扎根中国大地,切合中国实际。
中国基于国情走出一条“非西方化的现代化”之路,向世界表明“走得对、走得通”,也能“走得稳、走得好”。
王义桅认为,中国式现代化是一种“自己主场的现代化”,启迪发展中国家走符合自身国情的现代化道路,增强他们“你能够成为你自己,实现万类霜天竞自由”的信心。
置于世界现代化版图上看,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周文指出,现代化不是西方经典模式的单选题,而是世界各国共同探索的开放题。
不仅如此,中国式现代化对于当前西方现代化困境也具有观照意义。
中共二十大报告概括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与之相对照,西方现代化被认为是“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
在周文看来,中国式现代化凸显人与人、人与自然、人的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和谐,而西方现代化制造了一种冲突感,贫富分化、社会失序等乱象预示着西方现代化模式的失灵,“西方需要调整观察世界的视角”。
从面向未来的维度上看,中国式现代化所蕴含的进步的价值底色,尤其是注重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国与国关系和谐,对人类如何应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具有破题意义。
当前,世界百年大变局加速演进,从地缘冲突到环境问题,人类社会面临一系列风险。破坏性、扩张性的现代化老路,已遭到越来越多质疑。人类未来需要新的价值参照。
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些表明,中国式现代化是可分享、可持续、具有包容性的现代化,契合人类未来。
从文明的高度来看这份现代化的中国方案,王义桅认为“它不仅推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也推动人类文明永续发展”。(完)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数据驱动新阶段****** 1月4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第五届数据资产管理大会”发布的《大数据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我国大数据技术产业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已形成数据存储与计算、数据管理、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五大核心领域。 从《白皮书》披露的数据看,我国大数据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生态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前景广受认可。 从创新能力看,2021年我国发表大数据领域论文量占全球31%,大数据相关专利受理总数占全球超50%,均位居第一;从生态体系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市场主体总量超18万家,形成了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企业不断涌现的发展格局;从市场前景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相关企业获投总金额超过800亿元,创历史新高。 “2022年,我国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持续加码,为大数据后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特别指出,《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的印发,是我国探索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迈出重要一步。 尽管我国数据生产要素制度建设再获关键政策支撑,但未来发展,还要看大数据技术产业,即五大核心领域如何应对挑战。 针对《白皮书》罗列的各项挑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何宝宏以数据流通领域为例指出,数据流通技术提供了“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的数据服务新范式,数据流通市场逐渐从“以数据产品为主”向市场驱动的“以数据需求为主”转变,挑战也越发凸显,比如,数据权属界定的场景与问题复杂,对参与数据流通的主体权利关系,理论、制度和产业实践层面均尚未形成共识;数据的估值定价尚缺乏科学、标准的评价方法;数据流通的准入、竞争等行为约束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配套规则不完善;隐私计算等数据流通关键技术应用不成熟。 谈及被列为首位挑战的数据权属界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建民说:“从土地到石油,生产要素的产权界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数据确权也是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最为核心的问题,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逻辑起点和法律前提。《数据二十条》将弥合此前关于数据确权的各种分歧,引导各方将力量集中到更为细致的制度研究和设计上。” 数据流通的重要前提是数据开放,它所带来的安全挑战来自何处首先需要廓清,《白皮书》给予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尚不成熟,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边界模糊;具体业务场景下的技术落地仍然缺乏实践指引,数据安全管理与技术易脱钩;传统网络安全防护思路与措施无法满足当下的数据安全防护需求。 “对数据开放中的安全性、合规性、权益分配等方面的考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据的互联互通与价值实现,市场因而呈现‘数据需要开放,却又难以开放’的困境。”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指挥部技术部主任国丽认为,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扎实的安全技术支撑,需建立覆盖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的一体化的数据安全与数据要素化工程体系。 以《数据二十条》出台为标志,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从技术引领进入到数据驱动的新阶段,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秘书长高素梅强调,目前我国数据管理的水平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数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仍然影响数据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培育与开拓。(刘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